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1号 海关关于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应税商品予以征税


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1号 海关关于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应税商品予以征税

日期:2007-12-01 关键字:投资 出口 来源:中国制造 (http://MadeinCHN.cn)

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1号 海关关于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应税商品予以征税

[2007]第61号


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应税商品是否征收出口关税的问题,经商财政部、商务部同意,现公告如下:

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可以免征出口关税外,对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应税商品,一律照章征收出口关税。

特此公告。

海关总署
二○○七年十一月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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