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交及与中国关系
一、外交关系
(一)外交政策
澳外交政策的最高目标是捍卫国家主权和独立,推进澳的经济和战略利益。澳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,重点是加强同美国的联盟关系,发展与亚洲、尤其是东亚的关系;将与美国、日本、中国、印尼的关系作为澳最重要的四大双边关系;主张种族平等。
澳的外交与贸易政策以推进国家的安全及人民的富足与安康为目标。为顺应纷纭变幻、充满挑战的国际环境,澳正推行各种双边、地区与多边的策略来达到这一目标。
(二)区域合作
澳与东盟的经贸关系发展良好,签署了《紧密经济伙伴关系协议》;2003年3月,澳与新加坡正式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;2004年7月,澳与泰国正式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;2004年11月,在澳大利亚、新西兰与东盟领导人峰会上,三方同意于2005年正式启动澳大利亚、新西兰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;澳还是亚太经合组织 (APEC)的成员。
澳已建立起关税最低的开放型经济,将通过自由贸易协议、贸易和经济协议,通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、太平洋岛国论坛等地区组织,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关系。
二、中澳双边关系
中澳建交以来,双方高层互访和接触频繁,磋商和对话机制不断加强。两国在政治、军事、经贸、文教、科技、领事以及旅游等诸多领域的合作与交往取得积极成果。双方签有贸易、投资、征税、文化、科技、教育、民航等一系列协定。双边经贸关系己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,合作范围从单一贸易往来扩大到包括贷款、经济援助、技术合作、双向投资等多种形式、多种渠道的全面经济合作。中澳已建立了50多对友好省州和城市关系。
2006年4月初,温家宝总理出访澳大利亚。在澳期间,两国总理一致同意发展两国21世纪互利共赢的全面合作关系,并在此框架下达成以下共识:
1.建立两国领导人定期互访和会晤机制,及时就双边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交换意见。
2.全面推动经贸合作,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,加快推进自贸区谈判,争取在1~2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,为全面达成一个互利互惠、符合双方利益的协议奠定基础。
3.建立长期、稳定、健康的能源矿产资源供求关系和公平合理的价格机制,并从贸易合作逐渐拓展到上游开采、新能源、可再生能源、清洁能源及相关技术的合作。
4.在和平利用核能的原则下,开展铀矿合作。
5.进一步加强文化、教育交流,增进相互了解与友谊。
6.加强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对话与磋商,共同致力于亚太和平与繁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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